• 我爱技术网-河南网站建设-上海网站建设-SEO优化-网络营销-SEO三人行

  • 专注网站建设 服务热线: 13061801310

当前位置:我爱技术网 > 新闻信息 > 正文

河北省确定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与现行税率保持一致

发布时间:2021-08-09 | 发布者: 东东工作室 | 浏览次数:

    河北新闻网讯(李晓峰、季东胜)7月29日,融易资讯网(www.ironge.com.cn)消息 ,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《关于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授权,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四。其中,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。《决定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》同步实施。《决定》确定的税率与现行税率相比保持一致,体现了税负总体平移的精神,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稳定。

    据了解,《决定》除了确定本省契税适用税率外,还明确了契税法第七条两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规定:因土地、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、征用,重新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的,对于成交价格不超过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,超出部分征收契税;对于房屋产权调换或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价格差额的免征契税,支付价格差额的,对价格差额部分征收契税。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,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,免征契税。

    据悉,对于自然人涉及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政策,目前仍按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23号)执行,购买家庭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。

    责任编辑:胡劭斐

    凡注有“河北新闻网”电头或标明“来源:河北新闻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(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)。未经许可不得转载、摘编、复制、链接、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,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

    河北日报

    微信公众号

    

    河北新闻网

    微信公众号

    

    燕赵都市报

    微信公众号

    

    河北日报

    客户端

转载请标注:我爱技术网——河北省确定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与现行税率保持一致